在10月29日晚间,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圆满完成了本赛季第二十六期的裁判评议工作。此会议在接到相关俱乐部的申诉后,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两起中甲联赛的判例进行了深入讨论。
首先,评议组对第一起判例进行了分析。该判例发生在中甲联赛第29轮,上海嘉定汇龙队与石家庄功夫队的对决中。在比赛的第25分钟,上海嘉定汇龙7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射门,疑似与石家庄功夫20号队员的手臂发生了接触。然而,裁判员并未对此做出手球犯规的判罚。经过评议组多数成员的细致分析,认为守方队员的手臂处于自然位置,没有附加的向球移动的动作,尽管球与手臂发生了接触,但这并不构成手球犯规。因此,裁判员未做出手球犯规的判罚是正确的。
紧接着,评议组转向了第二起判例。该判例同样来自中甲联赛第29轮,云南玉昆队与大连英博队的对决。比赛第83分钟,大连英博队进球后,裁判员在VAR(视频助理裁判)的介入下,经过在场回看后改判攻方大连英博40号队员进球前手球犯规在先,进球无效。然而评议组在审慎研究后得出结论:VAR所查看的视频角度无法清晰证明球与攻方大连英博40号队员手臂有接触,无法证明裁判员的初始判罚存在明显、清晰的错误。根据竞赛规则及VAR操作规范,此次VAR的介入属于错误。同时,根据现有视频判断,球并未接触到攻方大连英博40号队员的手臂,因此攻方不存在手球犯规,进球应为有效。因此,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裁判员的改判为进球无效的决定是错误的。
通过这两起判例的评议,评议组不仅对裁判员的工作进行了严格的审视和指导,也为未来的比赛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同时,评议组还邀请了两名来自社会和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以及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代表列席旁听会议,以增强评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此次评议工作的进行不仅有助于提升中国足球的竞技水平,也为推动中国足球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