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的最新消息,记者在11月8日从中国足球协会了解到,经过一系列的开庭审理,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已经驳回了13名涉及假球和赌球案件的涉案人员对中国足协纪律处罚的申诉。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早在9月10日,中国足协的官方网站就公布了《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对有关涉案人员行业处罚情况的通报》。在这份通报中,涉及了60名足球从业人员的处罚决定。随后,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收到了来自这13名涉案人员的纠纷解决申请,他们不满足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决定,请求撤销或减轻相关处罚。
从10月21日至22日,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集中开庭审理了这13起案件。在庭审过程中,申请人详细陈述了他们的申诉事实和理由,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则对他们的处罚决定的工作程序、事实根据和规则依据进行了详尽的阐述。特别是对于那些被处以“终身禁足”和“禁足五年”的案件,都提交了相关人员的刑事判决书以及公安机关的询问/讯问笔录作为事实证据。
在经过对双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进行审阅、双方的当庭陈述以及庭后提交的书面意见的综合考量后,合议庭认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所作的处罚决定程序并未违反《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同时,处罚的事实依据是由公安部门移交的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或询问/讯问笔录中申请人自认的事实,证据充分。因此,基于案件的整体审理情况,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最终决定维持原判,驳回了这13名申请人的纠纷解决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或纠纷处理结果之日起二十一日内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而早在9月10日的通报中,中国足协就已经明确了对涉案人员的严厉处罚,包括终身或五年的禁足处罚,以及对其他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这些处罚决定都是为了维护中国足球行业的风气,防止不正当利益的诱惑,促进足球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次事件也再次提醒了所有的足球俱乐部和球员,必须以案为鉴,洁身自好,坚决抵制不正当利益的诱惑,维护公平竞争的赛场环境。各足球协会和足球俱乐部也需要警钟长鸣,加强警示教育和管理引导,为促进足球行业风气的好转、重塑中国足球形象、推动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这一事件也引起了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