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吧10月31日的新闻中,美记Aaron Dodson和Nick DePaula的联合报道,为我们揭开了2003年耐克、阿迪达斯和锐步三家巨头公司对于未来篮球巨星勒布朗-詹姆斯的激烈竞争。
那时候,年轻的詹姆斯刚刚崭露头角,他最初的期望是在未来的十年内能够获得高达一亿美元的合同。然而,当他接触到各家公司的报价时,发现情况远比他想象的要复杂。阿迪达斯虽然给出了报价,但合同中却只有部分条款是受保障的,这让他和他的团队有些犹豫。
与此同时,锐步公司则开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报价。他们为詹姆斯提供了一份长达六年,远超一亿美元的球鞋合同,而且合同中还特别标注了为他和他母亲提供惊喜奖励的条款。这样的待遇让詹姆斯感到十分受尊重和重视。
然而,在权衡了各种因素后,詹姆斯最终选择了耐克公司开出的七年八千七百万美元的合同。尽管耐克的报价并不是最高的,但他们的品牌影响力、对运动员的尊重以及他们对未来的投资都让詹姆斯深感认同。这份合同不仅在当时引起了轰动,而且直到今天,詹姆斯与耐克的这份合同仍然是篮球运动员签下的金额最大的新秀合同,这足以证明他的选择是何等的明智。